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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最新查出的保险诈骗案件中,几乎没有出现大额退款或罚款的情况,但不少人被定罪。国家公布处罚13起保险诈骗案件。 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第二期11起个人抗争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此次曝光的惯常案件共有13人被判刑,主要涉及遵义市医保销售药品、冒名就医、冒名购买药品、利用死者保险信息开药、抹除本人、他人、他人等各种违法行为。贵州省胡某销售医保药品诈骗保险案遵义市川区依法作出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江苏省泰州市参保人景某等人销售医保药品诈骗保险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景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刘某、唐某因包庇、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江西省九江市参保人肖某某冒充就医并向医保兜售药品骗保保险案,2025年2月,九江市庐山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缓刑2年。陕西省安康市参保人彭某冒充就医并将药品出售给医保骗保保险一案,汉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甘肃省平凉市参保人衡某某错误购买药品、销售医保药品骗保保险案,甘肃省景宁县人民法院判处衡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福建省三明市陈某等6名参保人通过销售医保药品骗保保险案,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入狱7个月,缓刑2年;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詹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因包庇、隐匿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柯B因窝藏、隐匿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具体细节需待后续法院判决后才能知晓。监控定点零售药店,让“骗骗保”不被隐匿。此前,国家医保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等1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纠正药品购销和管理领域不当行为要点的通知》《医疗服务到2025年》文件要求,严密监管定点零售药店,纠正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资金等行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其他三部门联合推出保险保险缴费资格管理制度,借鉴“司机扣分”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积分,并警示医务人员积极防范手中“处方笔”,以促进行业规范诊疗和自律。通过强大的发展全国各地侦查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更加务实、更加细致。以甘肃为例,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将重点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张贴小广告的主要地点及周边地区,将医保药品回收为医保药品。此外,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专项行动,利用药品追溯码打击骗保和非法违反国家医保制度的行为,药品交易一次性扫描药品机制是行之有效的药品。从目前的趋势来看,通过大数据筛查和智能监管,对医疗资金的管理我们期待医疗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