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岁女孩被酷刑致死案将重审,生父量刑过轻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5-12-18 09:35
福建12岁女孩被酷刑致死案将重审!上个月,福建省高院就12岁莆田女孩被酷刑致死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继母徐金花的死刑。对于被害女孩的生父刘江,福建高院认为,对其犯的故意伤害罪原判过轻,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12月16日,被害女孩的母亲白女士接到通知,刘江的再审将于12月23日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有报道称,徐金华、刘江和包括琪琪在内的四个孩子一起生活,2023年12月22日,琪琪因长期虐待而死亡。除了琪琪之外,徐锦华买来的另外两个孩子也长期遭受虐待。莆田首例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刘江作为徐金华的丈夫、被害人的监护人,明知徐金华长期残酷虐待三名未成年家庭成员而不制止,还给徐金华服用泻药支持其虐待行为,构成虐待罪,并构成共同犯罪。 ;同时,刘江接受徐金华的指使,故意伤害七七的身体,并允许徐金华伤害七七,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与徐金华构成损害连带范围内的共同犯罪,应当对琪琪的死亡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5年4月21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徐金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有酷刑罪,被判处两年徒刑;决定实行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残忍行为被监禁一年;总刑期为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第一次宣判后,徐金华、刘江提出上诉。白女士认为一审对刘江的量刑过轻,向检察官申请抗诉,但被驳回。 11月11日,福建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徐金华、刘江的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权利,违背社会公德,践踏人类道德底线。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徐金华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十分残忍,情节十分恶劣。其行为十分卑鄙,罪行十分严重。原判其犯故意杀人罪、酷刑罪,并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适当,予以采纳。刘江未尽到法定监护人职责,参与伤害刘某奇的行为。他密谋并允许徐金华实施虐待和伤害行为。主观恶性深刻,故意毁坏罪原判量刑异常轻。鉴于上诉不处罚的原则,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徐金华判处死刑的决定,已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就刘江量刑不当问题,福建省高院将启动程序依法审理案件。第二次宣判后,白女士的律师向福建省高院提交材料,请求对刘江严惩。